案卷的移交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移交准备
制定移交通知书,明确移交的内容、接收方和时间等相关信息。
制定移交清单,详细列出所移交案卷的种类、数量、档号等基本信息。
移交方对案卷进行初步审核,确保案卷无瑕疵和错漏。
移交过程
由一个部门或个人将案卷转交给另一个部门或个人,确保移交过程顺畅。
在移交时,双方应当在场并确认案卷的完整性、数量等信息无误后签字或盖章。
验收环节
接收方按照制定的验收标准对案卷进行验收,检查案卷的完整性、数量、内容等是否符合要求。
如发现案卷存在问题,接收方应及时通知移交方进行补充或更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