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转正之前辞职,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骤:
提前通知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,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提交书面申请:
您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用人单位您的辞职意向。
完成工作交接:
在得到单位的同意后,您需要开始工作交接,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的利益不受影响。
办理离职手续:
交接工作完成后,您需要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,包括核算薪资和领取离职证明等相关文件。
结算工资:
确保在离职前您的工资和其他应得款项得到结算。
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处理:
如果试用期内您已经交纳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,需要办理相应的封存或转移手续。
请注意,以上步骤是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实际操作时还需遵循您所在公司的具体流程和要求。如果有任何疑问,建议咨询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律顾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