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停止供暖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:
准备材料
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;
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如有代理人,则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报停条件
用户必须是分户控制供暖系统;
供暖系统的供、回水阀门需设在走廊;
用户报停时,自家系统与主管道必须断开状态。
办理流程
携带上述材料至供热管理处或热力公司办理停热申请手续;
填写《停暖登记单》或《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》;
确保没有拖欠热费,如有则需按规定交纳停供工时费;
申请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;
遵守当地供热条例规定,并确保报停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的安全运行。
注意事项
报停手续通常需要在当年采暖期开始30日前办理;
办理停暖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,具体可查询当地供热条例规定;
报停后,供热公司会在下一个采暖期开始前关闭用户进回水管路锁闭阀。
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,若有疑问,建议直接联系当地供热公司或热力服务中心获取详细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