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成为通缉犯,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
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:
这意味着此人涉嫌刑事犯罪,并且案件已经立案。
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:
这通常包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犯罪,且其罪行严重到需要逮捕的程度。
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:
这意味着此人已经逃离其常住地或藏匿起来,使得执法机关无法直接找到他。
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,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,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。通缉令一般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详细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衣着、语音、体貌等特征和所犯罪名,并且会附上照片,加盖发布机关的公章。
通缉令的发布范围通常限于公安机关的管辖区域,如果犯罪嫌疑人逃到其他地区,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需要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进行发布。
需要注意的是,通缉犯的信息通常不会公开全部,以保护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和避免对无辜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困扰。